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
1、在普通二三线城市,购买了固定住宅,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即可办理个人户口迁移手续。 2、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民身份证,在就近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的证明。 3、回原户籍所在地,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三章 户口迁移 第十四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