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
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国定居”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
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
属“会员死亡”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
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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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想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可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5日之内,要求以单位名义出具相关提取公积金申请,然后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前往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