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小孩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米。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和《民用设计通则》中要求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有些设计人员在确定封闭阳台的设计高度时认为阳台既已封闭,功能形同房间,那么高
六层及以下的楼层应不低于1.05米;六层以上不低于1.1米;高层建筑应不低于1.2米;这些高度是从阳台地面至栏杆扶手的垂直高度;如果栏杆底部有可踏部位,这个高度应从可踏部位算起。 家里有小孩,就要特别注意,别让小孩搬椅
具体如下: 1、楼梯栏杆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六层及六层以下) 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公建不低于1.10m.】 2、楼梯栏杆垂直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