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怎样才能有在北京购房资格:国八条出台之后,外地人只允许有一套住房, 按现在政策,你不能再买了,除非你把这两套卖出,然后又五年社保或者五年纳税,再用新的条件购房,
2011年2月15发布的“京八条”关于非北京户籍购房规定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四: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在北京买房资格有三种!连续五年纳税或者联系五年社保!二拥有北京的居住证(不是暂住证)三:家庭成员有一个是北京人!:除此外不能买房子!三种情况你看下符合那种。
现在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四: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以上四条可能第四条的利率不太准确了 其他还都生效
按您的描述 主要是对第一条的理解问题
在京连续满五年个税纳税证明 或连续满五年的社保证明
都是要求连续的 理论上 如果中断了 在本年内可以补缴
这样算来 由于您2011年8月在京开始纳税 那么连续满五年就得到
2016年8月了 不是您理解的 2011年交上四个月 就算全年的概念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可以百度给我留言
根据北京这边的限购政策,外地户口在京购买房产需要满五年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即可拥有一套房产,只需要您的纳税是从您提交购房资格申请之日起向前推至五年一直有连续的纳税证明即可,提交购房资格申请时需要在税务局开具有效地缴税证明,即可通过购房资格申请,只要您拥有连续五年的纳税证明,并且目前您的名下没有在京的房产即可审核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