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提取公积金条件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
吉林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一般是填写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暂不填写,并且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再把审批材料提交后,就可以等待结果了。
(1)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检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契税完税证日期超过规定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办理提取的,另需提供吉林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专用票据)。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一般是填写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暂不填写,并且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再把审批材料提交后,就可以等待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