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答复:平房土地使用证是否继续办理要看房屋是否具有产权证,对于有房屋产权证无土地使用证的平房用户,在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补办土地使用证。对于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先建的平房不予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目前,我国对住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还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问题,一个比较认同的税法就是,私人在购得房产70年后,可通过向国家交纳土地转让金而继续使用。这一规定符合世界通行的惯例,大多数国家是以逐年递减的方
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拥有使用权。因此,您在农村的房子尽管属于您的私人财产,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里,如果你的户口已迁出就不是该村的村民,不能拥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能
1.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不是小产权房。2.原房主已办理了分证,并丢失了,可由原户主登报挂失(由原户主到国土局查阅档案并由当地国土局指定媒体),到期后再到国土局补办原证,再进行过户。3.如果没有办理过分证,则必有总证
1.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农村宅基地申请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建住宅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