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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允许大学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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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邬鹏翼| 宜宾| 14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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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条回答

回答数:28 | 被采纳数:0

大学生是一群有知识有想法的青年,是国家栋梁。允许大学生集资建房。可以适当帮助大学生创业。缓解大学生毕业后买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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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数:27129 | 被采纳数:67

不可以称作商品房 那只能算是连建房 应为那房子虽然有独立的产权证可是土地证却是整个楼房里共有一个的 除非以后土地证分割完成你们每户人家都有划分到属于各自的土地证单位集资建房要看最后的作用是什么了才能定性质。应为单位里集资建房中他们首先要先明确这次建造的房子的用途是什么?如果说是为了安排职工住房问题的话已优惠价格卖给员工的那只能算是经济适用房,而如果其中又有部分房子单位里建造好了是拿出来向社会对外出售已赚取利益的话这部分房可以算是商品房,当然这部分房子买卖是要取得预售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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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1210
回答数:7063 | 被采纳数:12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现在国家允许大学集资建房,主要是缓解就业压力大的问题,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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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上
回答数:149380 | 被采纳数:111

按照法律规定,正常集资必须经过发改委批准,而非法集资则具备两大特征,一是支付高额利息,二是向不确定对象集资,它严 重扰乱金融秩序,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
  显而易见,个人集资建房其实属于一种亲戚朋友同事等之间自利性质的合作建房而已,其目的非常明确,合作人员也相对固定,操作也很单纯。既没有向集资者支付一分钱的利息,也没有向不确定对象集资,这又怎么会与非法集资扯上关系呢?虽然也少不了将资金集中起来,但不过是合作建房过程中的购买土地使用权、采购原材料等支付所必需。而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的具体运转也有了明确的规定:集资建房者的资金全部存在一家银行,只有在合作建房代表、银行、开发商、地块所在村委会四方全部到齐的情况下,才能对这笔资金行使支配权。由此可见,此集资非彼集资,不过仅仅是借用集资之名罢了。
  个人集资建房项目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全国房价长期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对促使房价下降有其积极的一面,也属于一种无奈之举。它在让广大“准房奴”们看到自己“解放”自己的一种希望的同时,也令许多的房地产老板们心中不安、不高兴,因而受到媒体和老百姓的高度关注自在情理之中。作为监管执法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当然合理合法,但是,当一个新生事物出现时,不可避免会存在不足、问题乃至错误,是呵斥一顿然后再狠心地给它一掌,还是指出其问题再热情地给予关怀,这考验和检验着监管部门的执法理念、水平、能力。无端打压,甚至欲加之罪的做法,不仅个人集资建房者不能接受,也令老百姓感到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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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二小生
回答数:17932 | 被采纳数:53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
对于职工集资所建房屋,在未将房屋分配给职工之前,单位系合法的权利人。在将集资房屋分配给职工后,单位对于集资所建房屋的物权即已丧失。单位将集资所建房屋分配给职工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物权的行使,又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不完全根据职工的意志。因此,在分配房屋的决定权上,单位与职工并不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因而,单位集资建房既非福利分房,也非一般性的买卖房屋,更不是商品房买卖。当然,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只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更不是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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