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在城内,且没有自己的房子; 2、申请人单身的话,必须在35周岁以上;结婚的话,要符合晚婚晚育年龄。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 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含); 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年龄35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市中区当地城镇非农业常驻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者属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自有产权房或者现住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