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条件 符合三个条件可申购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一、销售、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七大条件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准入 一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购买资格申请登记轮候制度,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意向,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登记申请,办理《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保障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复员、转业军人); (2)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