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 3.
办理流程 一、提取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提取材料,一般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原件每人各1份
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
> 离职、退休提取 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封存或即将封存状态,可以通过此方式全额提取。 > 租房提取公积金 在职职工,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通过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