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要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的出台,使广大毕业生在就业时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目前,广西、安徽、陕西、山东、甘肃等省区,已经宣布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广州、深圳、上海、大连等一些大中城市也开始推行“暂改居”政策,实施居住证制度,在工作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当地市民同等待遇,成为区域户籍改革的一种过渡措施。例如上海市就规定,当年累积分数低于标准分的大学生,可以申办人才类居住证,即便现在累积分不够,但通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实践积累、职位提升、纳税增加等等,累积达到一定分数,仍然可以申请落户上海。北京市也在积极探索并加快推广居住证制度,将打s破户籍、人群和地区的界限,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
1.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常驻户口登记表》(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或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在落户地址一栏内填写要求为入户的详细 地址和注明所属警署,并由接收单位盖章。
2.凭 (1)《毕业生报到派遣证》 (2)《高校毕业生申报常驻户口登记表》 (3)《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批复》 (4)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户口簿或由接收单位出具本单位的集体 户口证明(证明中需填写集体户口的详细地址和所属警署)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3.凭 (1)《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2)《毕业生报到派遣证》 (3)《户口迁移证》 (4)《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和粮管所办理落户和粮食关系的转移手续。
二.接受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份材料方可到我中心申报集体户口(入户 地址:陕西北路500号,入户警署:江宁路):
1.<高校毕业生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 (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市高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在落户地址一栏内填写要求为入户的详细地址和注明所属警署, 并由接收单位盖章.
2.<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申报集体口申请表> (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 心领取,并详细填写表格,不得遗漏,且需单位盖章.)
3.<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委托保管档案申请表> (到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 导中心领取,并详细填写表格,不得遗漏,且需单位盖章.)
4.<关于同意接收费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批复>第一联.
5.<毕业生报到派遣证>复印件.就业指导办公室
6.<申请入户登记表>.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 (到本校总务处领取)
9.<户口迁移证> (到本校户证科领取)
10.居民身份证照片两张 (指定地点:常德路230号公安局内,时间:周一~周五 下午1:00-5:00,此外的照片一律不收)
11.凡户口和档案落在我中心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需一次性支付管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