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共有权保持证指房屋产权共有人向当地房管机关领取的证明其房屋属于共有的证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地产共有权保持证指房屋产权共有人向当地房管机关领取的证明其房屋属于共有的证件。在广州,解放后,政府曾对共有房屋核发过房地产共有权执照。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1984年起,房地产共有权执照改为《房屋共有权证》。1988年,又改为全国统一的《房屋共有权保持证》。1993年改为《房地产共有(用)证》。
房地产他项权是指房地产抵押、担保、典当关系发生后,债权人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上设立有条件的处分收益、占有使用的权利。凡向房管机关办理他项权利登记的,应发给房地产他项权证。1988年,他项权利证为《房屋他项权利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1993年,统一改为《房地产他项权利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 房屋他项权证书
房屋他项权证书
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在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事宜.
1、物权有两种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由于不动产在中国是“登记发证”制度,所以房产证有三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如果当事人要设定共有权,那么就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产登记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共有权约定协议(持证人、共有形式、共有份额等),颁发上述两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然允许买受人为两个以上,但《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物权唯一性),其余共有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2、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对财产没有约定,那么即使没有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同样是共同财产.
但由于上述共有权利未经房产局的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人可以单独行使权利,共有权不受行政权的保护,因为房产局的档案里没有您共有权的证明,真要引起纠纷只能靠司法权确认了
你好,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