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余额倍数、房价和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配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月)×借款期限其中,借款人月工资总额=月缴金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借款期限确定,10年以内(含10年)为35%,10至20年(含20年)为40%,20年至30年为45%。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的80%;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资金缴存余额倍数计算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及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账户存储总余额的15倍确定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账户存储总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4、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通常限额为25万元;单位已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或者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可达30万元。
一、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四、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你好,据我了解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6、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7、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手续并经管理中心确认。
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未婚的,借款人户口所在街道、民政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确实无法提供的,本人可签署《未婚(未再婚)声明》。借款人为离婚未再婚的,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
3、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固定工作的以单位证明为准,个体工商户以近三期纳税发票为准,其他职业者视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4、购买政府配套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准购证明;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房改办核准的购房职工清册。
5、用第三人产权做抵押的,产权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三份,产权人及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两份;产权人已婚的,结婚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三份;未婚的,收取产权人户口所在街道、民政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确实无法提供的,本人可签署《未婚(未再婚)声明》。借款人为离婚未再婚的,查看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
6、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公积金提取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
2、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3、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4、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证或凭证副本后,签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向委托银行划拨委托贷款资金。
5、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为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并为借款人办理支款手续。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身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商品房期房、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70%;经济适用房、单位自建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80%;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照商业住房贷款余额核定;房产抵押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且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
3、以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指财政部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作质押,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押有价证券票面价值的90%。
4、贷款额度不超过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贷款利率: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心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