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支付房租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提取需要材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 地址: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 途经公交:510路,979路,653路,210路,214路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