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示: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
提取惠州公积金的流程: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填写好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持
惠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带上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经市(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需提供产权确认书、购房发票(首期发票或全额发票)、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网上签约的需提供网上签约密码(签约
程序:(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