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此资质证书需要根据标准要求配备所有人员,如果跟我公司合作的话,人员方面不齐或者缺少一部分,我公司都可以协助完成;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参考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 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参考资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样本)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 、石作业工、 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参考资料:中级技工证证书样本)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办理条件:
公司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已达到三级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申报标准
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由三库一平台生成,一式四份)
2、综合资料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材料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由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4)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5)企业需附加提供的材料(根据企业自身情况)。
(6)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3、人员资料
(1)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主管部门的注册变更表(注册变更受理回执)或初始注册表(初始注册受理回执)。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5)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复印件。
(6)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4、个人业绩材料
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审批→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受理→承办→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