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条件
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人,除了要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贷款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并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可申请贷款。
2、贷款申请人如果是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需提供中直分中心认可的担保;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以及符合中直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6年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应符合以下三个: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只有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仅的自住住房。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住房保险,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