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决定了——保障性住房的每个具体项目在法律上,政府是唯一的建设单位。在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整个过程中,因政府的特殊性及政府与参与建设单位,实质上不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对参与建设单位会产生意外的风险。这此风险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保障些住房的优点: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保障性住房分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4大类。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也有不同的标准。保障性住房来源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企业或者其他
第一,对地方政府而言,现有的宏观制度框架对保障房的建设激励较多,而对分配供应缺乏激励。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国内不少一二线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障房“叫好不叫座”的情况。对于普遍出现的问题,可以从制度层面探求一些原因。由于
1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居民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相结合。2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和适度前瞻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3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