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供热收费标准:居民住宅:按使用面积收取,每月每平米3.6元;公建房(含营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米5.8元。 2、区域燃煤锅炉供热:居民住宅:按使用面积收取,每月每平米3.1元,公建房(含营业用房)
不贵的,居民供热价格拟从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位不报销采暖费拟从25.30元/平方米调整为23.30元/平方米,差额2.7元/平方米仍由政府给予补贴。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
据我所知 一、凡以煤炭为燃料,采用锅炉供热和使用热电联产热网供热的用户,其供热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计算,居民由现行的31.15元上调 34.55元;非居民用户上调 37.35元。过去各供热期拖欠的热费仍按原标准执
哈市的供热时限为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的4月15日,但是哈市地处高寒地区,有时进入10月就开始冷了,而进入四五月气温也比较低,为此哈市研究延长供热时间。目前,在详细的政策没有出台前,只能鼓励企业延长供热时间。今年哈市部
按照管理,哈尔滨供暖时间为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依法应实施24小时连续供热的热企和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热源,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并根据居民室温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