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的限购令规定,非西安市户籍在西安市买房需提供在西安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且限购一套商品房,如果不能提供该证明,或已经在西安市有房产,那么将不能在西安市买房。
西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西安市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报户籍和原有住房情况。
限购的类型仅限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公寓、写字楼和商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限购令认家庭不认户口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
6月25日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为保持西安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西安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西安“新九条”。内容包括适当控制2015、2016年住房开发建设规模和进度,取消商品房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