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很多的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花园街79号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向阳路239号(向阳路与党校路交叉口)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
有以下几种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项目:职工基本信息、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进度、偿还贷款明细、公积金委托提取情况2、单位用户查询项目: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转账明细、汇缴情况、公积金归集明细、公积金提取汇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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