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套房政策:
2015年3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
二、二套房概念:
二套房贷政策,即: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
三、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希望以上回答能让你满意,望采纳。
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应该首款必须交60%。
不论第一套房是否有用过商贷或住房公积金,只要楼主的第一套房已拿到房本,在房产局有备案。那么购买第二套房子时候,首付款必须缴纳全款的60%,而且贷款利率要视楼主当地政策相应提高。
首套房政策是银行规定的一项政策,只是针对按揭贷款一政策。首套房也就是第一次第一套住房,且这套住房是在银行贷款买的并贷款暂且没还完款的。如果在想买第二套住房,就是属于二套房贷款,二套房贷款从利息、首付等方面都有所加大。
16岁买房是可以的,但是需要一次性付款,如果你有上亿资产你可以在全中国甚至国外任何地方买房子,只要你的资金是有正规来源的国家不会管你。你可以买100套房子。
但是16周岁买房子想贷款是不可以的。国家新的贷款条例表明:贷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才可以贷款。以前16岁可以贷款,因为父母可以做担保人,现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