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方式有4种,分别是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和目标结算。 一、按月结算 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
竣工结算流程,1、先由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一般按(投标报价+变更洽商)的形式编制工程结算报告。2、将结算报告报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3、若业主没有再请结算审核单位,则经业主确认后,签字确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要求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点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
原则 (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相关规定实施。 (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