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仍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房金委〔2014〕1号)文件执行: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下的,贷款额度维持原有的不超过房屋计税价格70%的规定;房屋已使用年限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
除允许单位职工申请补充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基数从原来的“每年调整一次”改为“可按缴存单位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调整”外,芜湖市还提出,将完善贴息贷款政策、支持外地调入芜湖市区人员使用住房公
一、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
一、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制条件: (一)借款人夫妇双方均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一方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借款人
(一)借款人夫妇双方均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一方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5万元。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妇双方没有按现行政策规定足额缴交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