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必备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212,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kW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kW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kW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kW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30万kW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kV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k~以上送电线路500km;
(5)33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kV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kW以上;
(2)2台单机容量20万kW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10万kW机组整体工程;
(3)220kV以上送电线路400km或110kV以上送电线路600km;
(4)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kW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kW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2台10万kW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4)110kV以上送电线路500km工程;
(5)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kW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kW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伺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注: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业绩。
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原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