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收费标准:根据沈阳市物价局下发的沈价【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暖价格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元;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财
你好,沈阳市采暖费报销标准自费面积应该按照25.3元/平方米收,“乱收费”情况可向房产局投诉。 房产局 自费面积收28元/平方米是不是“乱收费”,目前根本不能界定,物价部门应拿出收费依据。 报销户的自费面积究竟按啥标准收
根据近期发布的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等内容,市物价部门在供热成本的监审结论基础上,提出了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初步方案是将居民供热价格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
采暖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是职工依法享受的福利待遇,对此有关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供热实行谁用热谁交费的原则。个人热用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或者工资管理部门将采暖费补贴纳
职工住房采暖费报销控制标准应按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和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中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执行。局级和大型企业领导干部为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处级和中型企业领导干部为建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