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职工以后可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时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
江苏省机关公积金提取条件: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加入时间:2007-04-19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方法,江苏省公积金账户查询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