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
公积金销户提取具体流程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承租人及其配偶应到承租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租房提取登记手续。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到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登记手续。租房提取登记手续应由承租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号青年创业广场1层,乘坐858路、608路、954路在汕头路[公交车站]下车步行80米到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芥园道),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