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需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城镇私营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登记的程序:
(一)单位经办人预先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单位登记表》中单位信息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单位名称及代码与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一致、单位性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单位证件号码是否准确无误、相关材料与表格填写是否相符、相关人员是否签字,审核《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审核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是否齐全及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三)审核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单位登记号在系统内始终唯一,是单位在管理中心办理各项业务的标识。
(四)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一份
1 、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2 、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开户时应指定经办人员。需要更换经办人员的,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3 、单位申请办理缴存开户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① 法人证书(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一份复印件; 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一份复印件;③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二联《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式三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一式三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单位的分支机构申请 办理 住房公积金 缴存开户 登记时还需提供:上级单位(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书原件,上级单位(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 、管理中心收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申请后,按有关规定对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保存单位账户基本信息,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上加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5 、单位经办人需将填写有支付协议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送至委托付款银行,由委托付款银行确认盖章后,一份留存银行,一份单位自存备查,另一份在 5 个工作日后送回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窗口。管理中心将同意开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和《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返还单位。6 、办理缴存开户登记返还单位资料:① 一联《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② 二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其中一联由单位送委托付款银行);③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7 、管理中心需留存资料: ① 法人证书(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 一联《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⑤ 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 ⑥ 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公积金开户办理需要的程序是:
一、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要带的东西: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6、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7、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要法人签字或者盖章。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