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根据公积金的缴存办法,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北京市居民收入水平调整缴存上限。在调整之前,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
一、缴存基数 (一)各缴存单位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76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至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782元。
上海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为2290元和254元,缴存比例不变。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