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主要负责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
朝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外企营业厅 地址:朝阳门南大街14号外企服务集团1层129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 地址
步骤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北京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步骤二: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 步 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