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
公积金的提取具体条件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申请人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为用途;二、申请人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三、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户口迁出、调离本市或者出境定居;五、申请人用于偿还购房贷
要注意以下提取条件 一、申请人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为用途; 二、申请人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三、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调离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五、申请人用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如下: 1. 可以登录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密码进行查询。 2.可以打电话进行查询。 3.可以到管理中心带本人身份证查询。 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