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上能写2个人的名字2、不用户口本 ——购买商品房,须提交:
(1)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2)商品房权属登记申请表;(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购买房地发票;(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购房合同书;(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单。 (8)契税等有关票据。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须知 (一)房屋权属登记必须由权利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书面申请。
(二)权利人为法人的,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申请。
(三)权利人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使用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由代表人申请。
(四)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应使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并推举一名持《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持一份《房屋共有权证》。
(五)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六)权利人不能亲自办理登记申请手续的,可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登记机关认为必要,委托书还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七)华侨,外籍人土的房产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与他在华的亲属关系,而且该公证书须经居住国外交部指定的机构和我驻该国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户口本不是必须用到的
房产证提供材料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持: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办房产证户口本是要用到的。如果没有户口本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使所以说办房产证户口本是很重要的,可直接到街道办流动人管理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