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咸宁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了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到20%,扩大公积金贷款群体;调高了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启动了装修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新增了异地购房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在咸宁市行
(1)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8)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二年且未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45号。从咸宁车站出发全程2.9公里,具体行车路线是:咸宁市中心客运站,步行200米,市中心客运站上车,9路外环5站,市水利局站下车,步行410米,就可以到达啦。
你好,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不是第三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