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钢化玻璃质量标准
1.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不超过0.3%,波形时不超过0.2%。
2.抗冲击性,落球冲击试验,6片试验破坏数不超过1片。
3.碎片状态,50mm*50mm区域最少碎片数必须大于40粒。
4.表面应力,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小于90Mpa。 5.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建筑用安全玻璃 钢化玻璃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 2:Tempered glass
1 范围
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的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3 定义及分类
3.1 定义
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 分类
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
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4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5要求
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其中安全性能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钢化玻璃,厚度3.2mm±0.3mm;钢化性能符合国标:GB9963-88,或者封装后的组件抗冲击性能达到国标 GB9535-88 地面用硅太阳电池组件环境实验方法中规定的性能指标;一般情况下,透光率应高于90%;玻璃要清洁无水汽、不得裸手接触玻璃两表面。采用低铁钢化绒面玻璃(又称为白玻璃), 厚度3.2mm,在太阳电池光谱响应的波长范围内(320-1100nm)透光率达91%以上,对于大于1200 nm的红外光有较高的反射率。此玻璃同时能耐太阳紫外光线的辐射,透光率不下降。玻璃通过或符合国家标准GB/T 9963-1998和GB 2828-87。
建筑钢化玻璃质量标准
1、不允许有霉斑、纸纹印
2、不允许有裂纹/缺角/阴阳边/锯齿条纹/凹凸状
3、 允许轻微不明显的细磨、精磨产生的轮印和边上的线道
4、不允许脱膜、色差
5、不允许夹带印、压盘印
6、标记外观,使用白色高温油墨、印刷必须清晰、无重影、无漏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