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新政策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来首次降息
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政策二、各地的公积金首付最低首付调整
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的实施,是对中央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指示的呼应,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新政,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
政策三:2015年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楼市新政落地
2015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政策四:2015年3月30日 央行宣布二套房款首付可低至四成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五:2015年3月30日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南京房产新政策: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在江宁购房面积需达到6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落户。对此,不少此前已经买了60平米以下的房子的市民表示关注:新办法实施了,之前是为了落户才“专门”买房的,现在可以办户口吗?对此,警方表示,对于此前已经受理的60平米以下房源落户申请,目前仍然可以办理户口手续。
落户门槛提高到60平米以上,还要有稳定职业
据了解,此前,江宁区的落户标准一直是按照《南京市户籍登记准入暂行办法》执行的。在江宁买房落户,在房屋面积上并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只要是在江宁购房并实际居住,并有稳定职业的人都可在江宁申请落户。而根据7月1日出台的新政策,江宁购房落户的标准已经调整到和南京市区一样:即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允许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落户;购买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每套商品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外地人和南京人都适用新规
昨天,记者采访江宁警方获悉,这项新规江宁区政府在7月1日就已批复了,但考虑到新规下达到办理具体手续的基层公安部门还有一定的时间差,所以警方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时间是在7月6日。警方称,出台新规是考虑到近年来江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激增等因素而对原有政策作出的调整,和南京市区标准相一致,以后也会随市区标准的调整而相应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