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接收申请经办人初审借款人资料, 中心组织受托银行和担保公司一起进行考察, 考察人提出考察意见, 中心审贷小组批复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经办人准备并通知借款人签定相关合同(借款、抵押、质押、担保)、 办
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第一、你约定公积金贷款,结果不能贷款,责任在你,该怎么办按合同规定来。第二、你要想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不符条件,公积金你肯定贷不下来。第三、贷款所需材料(收入证明)是你个人的事,不符条件责任在你。第四、公
(一)借款人提出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2、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一整年内,准备进行或正在进行尚未完工室内装饰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