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方法
(1)网上查询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中,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来查询。
(2)电话查询
公积金查询者可以利用拨打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3)银行查询
查询者可以利用手中的公积金查询卡到安置有公积金查询机的经办银行网点刷卡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工商银行,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4)现场查询
本人持身份证和市民卡去市民中心服务大厅的自助机查询,或往当地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网点。
珠海公积金查询方法;
1 网上查询
登录珠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此功能目前只开通建设银行开户的市民查询功能。
2 电话查询
拨打热销电话查询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3 网点查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5楼
珠海公积金查询办法,我们打开IE浏览器 在地址栏中输入 珠海公积金网站然后就可以打开珠海的住房公积金网站了然后我们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然后输入我们的账号(也就是我们的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这里我要说的是,对于珠海的用户来说,你要是首次登陆,或者是没有修改过密码,那么默认密码就是你的身份证的后四位+00,一共是六位。然后点击查询。然后就会看见你的 公积金 。两排说明就是两个。我们随便在名字上点击下,就去看看。信息很全面,我就不面面俱到了。如果嫌默认密码不安全的话,还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但是一定要记住啊,否则你下回查询可就是个麻烦事了。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个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审批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是
受理范围
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下列原因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租赁住房的;
4.调离本市、出国(境)定居的;
5.失业的;
6.因患重大疾病或子女上学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使用。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或被继承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2.符合上述使用范围。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否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先补登住房公积金存折、填写申请表后再根据不同的使用理由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原件(身份证、个人住房资金存折为必备资料):
一、购房的(一次性付清款项):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凭证或房地产权证;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已交契税的凭证、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交易过户回执。上述情况申请人在购房后的3周年内(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每间隔12个月以上可提出申请一次。
二、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1.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2.贷款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现状证明);3.偿还贷款的凭证(申请当月有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或“对账单”)。从2008年7月16日起,因偿还珠海市建设银行购房贷款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直接向建行规定网点申请。
三、借款购房但不是向商业银行借款的:1.房地产权证;4.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效借款凭证。
四、建房的:市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当年批准的报建、开工许可资料。
五、翻建住房的:1.房地产权证;2.施工队提供拆除、重建房屋项目的翻建住房工程预算书(需经营范围有建筑、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单位盖章);3.建设或规划部门当年的批准文件。
六、大修住房的:1.房地产权证;2.施工队提供的当年牵动或拆换房屋部分主体构件项目的大修住房工程预算书(需经营范围有建筑、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单位盖章)。上述情况房龄原则上要满10年以上,同一房屋大修申请需间隔5年以上。
七、租赁住房的:1.本市户籍的,提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住房证明(外市户籍不用)。2.租赁合同;3.房屋出租管理机关的登记凭证;4.上一季度私房出租的纳税凭证。
八、退休的:退休证。
九、调离本市的:1.本市户籍的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本市的证明;外地户籍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因工作调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需由新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移证明。
十、出国(境)定居的:1.出国(境)护照签证;2、原籍派出所的户口现状证明或定居国外事馆(办)的定居证明。
十一、失业的(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下岗失业证。
十二、因患重大疾病或子女上学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医院重大疾病证明或低保证明、子女上学缴费证明。
十三、死亡的:1.死亡证;2.遗产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4.继承人的银行存折。
受理机构、地点及
咨询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洲海滨北路八号五楼,2121286)
责任科室及电话
资金科(2121286、2121873)
审批决定机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批流程
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批
办结时限
因翻建、大修住房原因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经申请人预约,中心在两天内派员核实,情况属实的即予以准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批复。其余全部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