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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合同范本哪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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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卜典丽| 辽阳| 6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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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条回答

回答数:19705 | 被采纳数:41

 家装贷款也称装修贷款,指银行或者消费金融公司推出的,以家庭住房装修为目的个人信用贷款即无抵押信用贷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单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同时不超过装修工程总费用的5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1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均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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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x_009
回答数:36463 | 被采纳数:15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帐户) 帐号 :
  结算户/储蓄户(1) 帐号 :
  (2) 帐号 :
  (3) 帐号 :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 _________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 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二、贷款期限共 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__‰(年___ %),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贷款期数- 1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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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1992
回答数:2544 | 被采纳数:4

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贷款
第三章 还款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五章 保险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本合同文本仅适用于贷款担保由贷款所购房屋做抵押,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售房者(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形式;
  2.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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