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除非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没有办理则应该认为是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据此提起的争议应
不交住房公积金,不违反国家法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是必须要缴纳的,否则就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但针对于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非国有企业,是否给职工买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不是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这些单位只能进行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反国务院条例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录用的职工在参加工作第二月就应当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管是正式的还是合同的,您的正当权益应当维护。您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