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详细介绍

2016-01-09   浏览380次    收藏 

  现如今的社会,不管是什么地区,房子问题都是一大重点关注的对象,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会比较在意住房的问题,所以国家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一项就是住房公积金,它特别受各个单位和个人的关注,不过现在许多人都打上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意,可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需要什么条件去申请,那么这里就以南京为例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京贷款条件新消息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南京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南京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南京已经做到公积金异地互认,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仍然没有突破,南京市并未全部实施新政策的内容。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4、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6、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

  



  7、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京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南京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就是以上这些了,但是,最需要的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不然就会给自己增添许多麻烦。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了解清楚了以后就可以着手准备申请和材料了,所有的过程都必须按照流程办理,不然很难能办理成功。另外,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新消息都要及时关注,以免出现新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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