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2016-01-07   浏览350次    收藏 

  不管是什么地方,现在的房子问题都是一大重点,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十分在意住房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应对住房问题,其中一项就是住房公积金,它需要单位和个人都进行缴纳,然后经过一定的年限再进行返还,当住房公积金下放以后就能进行提取了,可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申请提取,而且也不了解具体的条件,这里以长沙市为例将解答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问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提取条件都是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规则说明的。根据规则,职工出现以下情形的,就可以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了:

  1、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

  2、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签订购房合同1年内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1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

  4、职工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4、出境在外定居的。

  5、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屋的租金已经超过了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

  符合条件的,管理中心就要在受理申请的那一天起,1个工作日以内要作出决定,并且通知申请人。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填写个人申请

  填写国家统一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2、单位进行初审

  单位专门管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对个人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核实,核实其真实性,并且要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再加盖上公章或是财务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首先要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必须真实,而且要合法性。其次要对支取的金额进行核对。最后还要把要备案的资料收集起来,并在申请书上签上审批结果。

  4、办理付款手续

  (1)需要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的,要带上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及其进账单,之后交至委托银行,银行会将这笔款项划入提取人专门的还贷专用账户。

  (2)需要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的,还要进行销户,并且把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交给银行受理,最后被委托的银行会将住房公积金直接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长沙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就是这些了。住房公积金是一笔很大的款项,并且它是根据个人缴纳和单位补助得来的,但是住房公积金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按照流程办理,不然很难办理。并且除了上述的条件之外,是不允许私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此外,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城镇才有的,农村几乎没有住房公积金。


以上就是有关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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