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查询途径有:   第一,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第二,拨打服务电话,可以查询: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第三,网上公积金网站查询,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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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是农业户口可以直接拿劳动解除合同书、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支取凭证、公积金卡、带上指定银行的卡或存折就可以取了;如果是城市户口就得先办失业证从起始时间开始算,满两年才可取外地户口人员在离职后,并且公积金账户是托管状态,你直接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公积金卡及密码到窗口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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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南通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购买商品房 b.购买二手房 c.购买公有住房 2、南通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 b.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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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公积金提取材料都需要哪些: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时需提供的常规证明材料如下: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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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公积金的提取方法: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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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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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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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租住住房提取 1、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额度为超出工资收入10%以上的部分。提供租住住房和家庭成员收入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经过房产部门鉴证的租赁合同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租赁户证明或房产部门、单位出具的公房使用证、租赁合同。 2、以下人员不受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限制,不需提供家庭成员收入的有效证明,只需提供租住住房有效证明和下列证明材料:享受南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南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持市总工会核发的《南通市特困职工证》的人员,提供《南通市特困职工证》; 承租廉租住房的人员,只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领取南通市企业最低标准工资的人员,提供领取企业最低标准工资证明;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证》;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择业人员,提供户籍证明。 此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可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房租金额。 3、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的。新就业人员是指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就业人员,毕业时间满五年及以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的就业人员不属新就业人员。 申请提取是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毕业证书、租住住房的有效证明(见上)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在租赁期间每年可提取一至两次,申请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房租金额。房租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按当地社会平均住房租金确定其提取的金额。多人合租住房的,提取人只能限于租房合同明确的承租人,且承租人需共同提取,共同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房租的金额。 4、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经中心调查核实后,五个工作日给予提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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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南通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购买商品房 b.购买二手房 c.购买公有住房 2、南通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 b.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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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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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银行卡。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          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6最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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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以下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提取 ; 二、拆迁安置提取 ;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 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 五、租住住房提取 ;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七、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八、离休、退休提取; 九、出境定居提取; 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 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四、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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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只可以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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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公积金的提取是不用钱的,方法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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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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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据我所知,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按契税完税证日期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租房提取的(自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签证、护照。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3.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证明(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原件也应提交中心)、继承人身份证。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1、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复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转账账号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转账账号(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办理1、2情形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行、中行、工行、广州银行贷款的,分别在原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其他银行贷款的,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不能如数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业务的,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由办事处、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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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装修,或者买房,还有专门提取公积金的专业人士!不过要给一定提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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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公积金可以提取,方法如下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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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公积金在化龙巷巷口,以前的民政局和劳动监察大队里面,全称叫南通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取,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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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住房的,可提取额度按照规定执行。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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