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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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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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康宁雅婷、静安长华公寓、静安艺庭、东海园、顺德苑、贤居天下苑、君悦静安、静安紫苑、慈爱公寓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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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动迁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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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房产证,而且当地政府没有特殊的保护政策才可以贷款。安置房贷款可以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但是建议拆迁安置房在贷款时还是要咨询当地的政府和银行是比较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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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暂时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房满5年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办理完产权证那就跟普通的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可以上市交易了。不过,由于每个地区政策的不同,有些地区的安置房在年满5年后,依然不能办理贷款,也不能上市交易。 所以,拥有安置房的业主最好是向当地的贷款机构咨询一番,看看自己的房产到底符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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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三)内勤收费。(四)科长审批。(五)主任审批。(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五)评估费:5‰(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安置房过户办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正文:审查内容:(一)审查是否有司法查封;(二)审查是否设定抵押;(三)审查是否要件齐全。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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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undefined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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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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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暂时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房满5年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办理完产权证那就跟普通的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可以上市交易了。不过,由于每个地区政策的不同,有些地区的安置房在年满5年后,依然不能办理贷款,也不能上市交易。 所以,拥有安置房的业主最好是向当地的贷款机构咨询一番,看看自己的房产到底符不符合要求。 安置房贷款条件:1、年满18周岁,2,有稳定的职业,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3,银行规定的一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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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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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房产证,而且当地政府没有特殊的保护政策才可以贷款。安置房贷款可以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但是建议拆迁安置房在贷款时还是要咨询当地的政府和银行是比较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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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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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的交易有公证委托,在特别的城市(温州)就可以写卖契,但是购买安置房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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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江宁路新闸路动迁,按人头30万,建筑面积3万/平方,10平方的房子应该按人头算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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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按《物权法》规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房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很大。以上个人意见,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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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均可交易。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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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在土地性质上有两种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二者小有区别,“出让”性质的,五年之后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出售,“划拨”性质的,满五年之后需要交一点土地使用金把“划拨”变成“出让”才能交易,这个土地使用性质在购房合同《范本》里有明显的说明,看看就知道了,安置房五年之内是无法交易的,不能过户和抵押,交易公正,公证处都不会受理《不合法》,一般都是私下交易,签了合同也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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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 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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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取得动迁房所有权。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从中可以看到,虽然签订了动迁房买卖合同,但是若出卖方并不具有处分该动迁房屋的权利,购房人则将陷入无法取得受让房屋产权的窘境。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购房人应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可以证明权属的相关资料,并核对动迁安置的人数,以免届时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 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 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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