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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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中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地址了就是在: 广东深圳福田广东深圳福田其他益田路3008号皇都广场B栋22楼那儿的了,附近的公交还是比较多的了,可以乘坐公交车。可以做地铁二号线直达这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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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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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深圳金地物业管理公司是中国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金地物业推行清单式物业管理模式,对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建立数据化的指标系统,通过系统化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化的量化管理,深入自检、系统改进、全面提升,追求物业管理专业化的极致水平。 希望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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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华润物业管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华润置地大厦E座6楼 途经公交车:323路;324路;327路;338路;365路;369路;373路;383路;390路;395路;b684路;k578路;k578南山线;k578右环;m222路;m345路;m358路;m37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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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很有名气,很不错。保利物业属于房地产名下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和住房一体化,员工素质高,服务态度好,上门服务很贴心,物业设施齐全,办事效率高,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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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1881号万象城的负二楼,交通便利。他位于汉强大厦的东北方向的位置,你可以乘车到名人假期站点下车,沿着福洲大道向东北方向走50米到达万象城。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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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给您推荐三家相关的公司。 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梅秀路)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83附近 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167号对面 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3(怡景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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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认为深圳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很不错,原因在于: 1,该物业重视诚信,尊重合作伙伴,在业界赢得了众多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好评。 2,采用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以住户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确定了科学规范、安全文明、持续发展、依法管理的质量方针,制定出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营造出了安全、文明、整洁、舒适、充满亲情的社区氛围,并致力为住户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优雅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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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折叠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折叠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折叠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折叠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物业管理条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1]。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折叠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折叠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折叠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折叠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一条折叠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折叠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十三条折叠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四条折叠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第十五条折叠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六条折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第十七条折叠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十八条折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第十九条折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第二十条折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二十一条折叠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折叠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折叠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四条折叠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第二十五条折叠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十六条折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二十七条折叠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二十八条折叠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第二十九条折叠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条折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三十一条折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三十二条折叠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折叠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三十四条折叠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五条折叠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六条折叠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折叠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三十八条折叠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三十九条折叠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第四十条折叠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第四十一条折叠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折叠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三条折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四条折叠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第四十五条折叠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六条折叠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四十七条折叠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八条折叠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九条折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五十条折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一条折叠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五十二条折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五十三条折叠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第五十四条折叠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第五十五条折叠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五十六条折叠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五十七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九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第六十一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二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三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六十六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七条折叠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八条折叠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九条折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折叠编辑本段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该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删除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本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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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地址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安保安楼(天安管理中心楼)1-3楼,现在公司名称更名为: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4年01月19日;主要经营: 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顾问;机电设备、楼宇智能化系统的维修服务;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附近公交地铁有:地铁罗宝线、海上田园旅游专线2路、K538路沙井线、21路、222路、317路、339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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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中海物业管理公司我觉得挺负责的,他们管理很多小区,那些小区的物业环境都不错的,而且口碑也很好,做事情也滴水不漏的,非常的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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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物协是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是由深圳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业务指导部门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监督部门是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深物协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精神,按照《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规定,坚持"双向服务"的方针,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理顺各方关系,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真实反映企业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在政府、企业与广大业主之间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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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方(甲方,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XX州××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甘肃省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施?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   代表:   甲方:   乙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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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还是比较不错的,里面的安保人员都经过专业的培训,比较负责,在于相对同行业来说,在与别的物业公司对比里面的安保,环境做对比下都是比较不错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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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XX物业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l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 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 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共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阳、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防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如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深圳市XX物业管理合同提要: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元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一九九 年  月  号   附件:1、《……物业情况一览表》   2、《……物业年收支测算表》   3、《……物业管理分项标准与人员编制表》   4、《……物业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取及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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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润物业是个大公司,整体的管理规模和水平还不错。实行主要还是在于自己,要多看、多问、多想,祝你早日学成而归,加入到我们物业管理大家庭!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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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大胆借鉴香港地区和国外发达国家的物业管理经验,探索符合国际惯例并适合中国国情的物业管理模式,开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的物业管理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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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以下项目的支出: ㈠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㈡用于物业管理的办公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㈢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能源费用;含高层楼宇的供水加压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有电梯、中央空调的物业,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中央空调运行维护费用; ㈣环境卫生清洁费用; ㈤绿化养护费用; ㈥治安防范费用; ㈦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㈧公用水电费用; ㈨开展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的费用; ㈩物业管理企业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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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小区都是1元一下,中档小区1-4元,高档小区5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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