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前我市机动车增长迅猛,交通拥堵、交通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 1、机动车增长迅猛。截至2014年12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14万辆,近5年年均增长率约16%,每公里道路机动车约500辆,车辆密度全国第一。2013年,新增约37万辆,增速达16.5%;2014年新增约55万辆,增速达20.9 %。 2、拥堵形势严峻。伴随着机动车的持续快速增长,交通拥堵时长不断上升,交通拥堵区域不断扩大。据监测,我市中心城区晚高峰拥堵时长从2012年的38分钟上升至2014年的55分钟。原特区内形成了“三横六纵”拥堵带(三横:滨河大道、深南大道、北环大道,六纵:南海大道、福龙路、皇岗路、上步路、文锦路、爱国路),晚高峰南海大道(工业七路-东滨路)车速下降至10公里/小时,皇岗路(笋岗-彩田)北行车速下降至15公里/小时,文锦路(笋岗-布心)北行车速下降至14公里/小时,爱国路(怡景-沿河)北行车速下降至9公里/小时,福龙-北环立交北行方向车速下降至14公里/小时,深南路(华富-上步)西行车速下降至10公里/小时。同时,原特区外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也持续加剧,梅林、布吉、南头等关口瓶颈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大。 3、尾气污染严重。不断增长的机动车和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对大气环境构成了严重污染。据测算,目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深圳PM2.5本地排放源的41%,已形成主要大气污染源,成为导致灰霾天气的重要原因。持续增加的尾气排放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 4、停车难问题突出。随着机动车总量的快速攀升,停车位缺口不断加大。据统计,目前我市停车位总计约104万个,相比314万的机动车总量,缺口达三分之二。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极为严重,挤占消防通道、行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空间,极大影响了消防安全、道路畅通、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二)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交通拥堵治理力度,但小汽车增长势头高居不下。 为了应对小汽车的快速增长和不断加剧的交通拥堵,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深圳市治理交通拥堵24策》,推出了“优先公交发展、再造慢行系统、持续交通基建、挖掘节点潜力、调控交通需求、绿色智慧出行、严格交通执法、提升交通文明”等交通综合治理八大策略,不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一是加快轨道建设。继轨道一期、二期投入运营后,我市迅速启动轨道三期建设。目前轨道7、9、11号线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之中,6、8、9、10号线和2、3、4、5、9号延长线前期工作也在抓紧推进。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轨道交通已进入网络化运营时代,核心城区轨道网密度达到1.6公里/平方公里,日均客运量超过280万人次,均处于国内城市较高水平。 二是加快道路建设。2012年以来,沿江高速、新彩通道等47条道路建成通车,坪盐通道、东部过境高速等23条道路加快建设,坂银通道、南坪三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在即,目前我市路网密度达到7.3公里/平方公里,处于国内大中城市领先水平。 三是大力发展公交。2012年以来,调整完善公交线路441条,优化新增公交专用道287公里,新建改造公交停靠站3634座,原特区外500米公交覆盖率由2012年的89%增加到2014年的92%。深圳已成为全球第十一个、国内第四个日均公交客运量超过千万人次的城市。 四是大力开展交通综治。2012年以来,打通断头路88条,实施了170个片区的交通综合改善,2014年实施了交通拥堵综合治理项目205个,局部交通拥堵状况得到了缓解。 五是加强交通管理。以“法治通城”行动为统筹,持续开展了八类重点车辆、十项30类违法、住宅区周边停车秩序、“猎虎行动”、禁摩限电等十大专项整治,以刚性执法打造交通严管态势;全方位倡导绿色出行、礼让斑马线、礼让救护车等交通文明理念,以柔性宣传营造文明守法出行氛围;探索单向交通、潮汐车道、左转待转、借道左转、排阵式信号控制等交通组织创新,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推出“隐形战车”、“隐形战士”、有奖举报的“两隐一举报”措施,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交通文明创建,掀起了“交通文明再提升”的高潮。 六是实施路边停车收费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路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净化路面交通秩序,规范停车行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特区一体化进程加快,购车需求持续旺盛,小汽车增长势头居高不下。仅2013、2014两年,我市新增机动车近100万辆,相当于香港机动车总量的1.5倍。2014年11月份机动车上牌6.8万辆,同比增长63%;12月1日至20日,机动车上牌4.2万辆,同比增长132%。尽管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不断加强交通资源供给,但依然远远跟不上小汽车快速增长对道路交通设施的需求,交通拥堵、尾气排放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 (三)以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为主要经济手段的调控措施目前无法推行 在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发展的同时,我市借鉴伦敦、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先进城市经验,积极探索采取经济杠杆手段,调控交通需求,缓解交通拥堵。前一阶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市提出了拟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调节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的思路和措施。为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先后召开了两次听证会。从听证会情况看,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存在较大争议,大部分听证代表不赞同,部分听证代表提出了采取小汽车限购措施的建议。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对未列入国家、省两级目录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因此,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等经济手段目前无法推行。 (四)采取增量调控措施遏制小汽车增长,是现阶段深圳治理交通拥堵的当务之急 按照现有态势,未来2年我市机动车还将新增约100万辆,到2016年底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400万辆。据测算,届时中心城区晚高峰拥堵时长将从2014年的55分钟拉长至92分钟。深圳有限的城市空间资源将被不断增长的小汽车所挤占,整个城市的运行效率、大气环境、生活质量将严重恶化。借鉴国内相关大城市的经验,现阶段亟需采取增量调控措施控制小汽车增长,为采取综合措施治理交通拥堵赢得时间和空间。 二、我市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主要依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政府可以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措施,治理交通拥堵。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小汽车增量调控已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等大城市实施,从这些城市的实施效果看,小汽车增速明显减缓,交通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为实施综合治堵和发展公共交通赢得了时间。 三、关于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实施时间? 深圳市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小汽车实行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四、实行增量调控管理的"小汽车"是什么范围? 通告所称小汽车,是指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小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 1000 mL 的载客汽车。大型、中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以及其它类型机动车不在调控之列。 五、增量调控管理措施为何只针对小汽车? 截至2014年12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近314万辆,其中小汽车约占80%以上。根据我市现状交通调查,高峰时段交通流量构成中,约90%是小汽车交通。由此可见,小汽车不但是机动车保有量构成的主体,也是我市道路交通出行的主体,是导致我市道路交通拥堵的主要因素。此外,运送同样数量的乘客,公共交通与小汽车相比,可节省土地资源3/4,而尾气排放只是小汽车的1/10,总体而言小汽车的运输效率较低,尾气排放较高。 六、采用何种方式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量指标通过"无偿摇号+有偿竞价"方式取得。 七、单位和个人用车是否都需要申请配置指标?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其它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汽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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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深圳市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   2.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3.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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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短期影响。在短期内,限购令的出台会带来房价的下跌,包括新房和二手房成交价的下跌。但是,由于住房需求是刚性的,居住是一种必需品,所以通过购买深圳房屋满足居住需求的这部分购买力和投机性购买力被限制后,这些购买力必然流向其他地区或房屋租赁市场等,因而也会给房屋的租金带来上涨的压力。 2、中期影响:限购令中期内对房价的影响不明朗,现实中房价中期内倾向于在较高位成交或达到均衡。当然,这里的分析未提到政府对房地产商改变房屋供应结构的阻止,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它受到深圳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以及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可能会合谋等因素的影响。 3、长期影响:影响房屋需求的长期因素跟短期和中期因素是不太一样的。深圳经济依然可能持续若干年的高增长、城市化的推进以及由此形成的公众认为房价长期将趋于上涨的预期等因素导致房价在长期内一定是上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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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市限购令,就是针对目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限制购房的政策,主要内容是限制第二套或第三套商品住宅的购买,无论全额或是贷款,因不同城市略有差异限购简介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房价将得到遏制。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限购现状继苏州、无锡、徐州限购松绑之后,坚挺了3年零7个月的南京房产限购终成历史。2014年9月21日,南京市发布《市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即日起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购住房证明。据了解,南京解除限购令之后,目前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个城市仍在执行楼市限购政策。取消限购2014年09月24日,石家庄市住房局得到消息,9月26日,石家庄将全面取消限购。2014年10月19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等六部门日前发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调整,正式取消限购政策。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对仍未取消限购的北上广深等城市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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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9月30日,深圳正式发布执行“限购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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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举个例子,比如你在深圳买房,首先你需要符合深圳地区的限购和限贷政策。限购政策:以家庭为单位需要有深圳最少13个月的社保或者有深圳的户口。限贷政策:全国不能有超过2次以上的房产抵押类贷款。。满足以上两点即可购房并贷款。如果不满足就不用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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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户籍或者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部分为非深圳户籍的均可购买两套住房(登记在深户或非深户家庭成员名下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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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达到房价调控目标,从11月1日开始,珠海正式实施主城区限购和全市新盘限价的楼市调控措施。而对于1-10月网签均价仍超过调控目标181元/平方米的江门来说,是否也会有限购限价的可能性?对此,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深圳限购令新政策,江门目前房价处在可控范围,目前还没有新政策出台,以后如何则不好预测。 珠海“双限”引发猜测 10月31日,深圳限购令新政策,珠海市政府连夜发布公告,从11月1日开始,主城区的香洲区实施限购;全市新申请预售的楼盘,价格不得超过11285元/平方米。深圳限购令新政策,这是全国首个“双限”城市,也是继广州、深圳、佛山后,广东第四个施行限购令的城市。 就在2011年只剩两个月的时候,深圳限购令新政策,珠海实施“双限”,会不会有更多达不到调控目标的二三线城市出台限购政策,人们议论纷纷。 要达调控目标几无可能 黄金楼市记者统计江门市中心两区网签数据,深圳限购令新政策,1-10月网签均价为6384元/平方米,按照年初公布的涨幅不超过g d p涨幅的目标计算,两区的房价调控目标上限为6203元/平方米。要达到这一目标,深圳限购令新政策,剩下两个月均价还要继续下降来拉低全年的均价,目前看来并不是容易完成的任务。 那么,江门是否会仿效珠海出台限购令?深圳限购令新政策,前日,黄金楼市记者就此向市住建局咨询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江门目前房价还较平稳,处在可控制范围。目前还没有新政策出台,深圳限购令新政策,以后如何则不好预测。 实际上,深圳限购令新政策,从今年8月开始,对于报价过高的楼盘项目,江门市住建局就采取“不写降价保证书就不发预售证”的方式,变相地执行了限价的政策,深圳限购令新政策致使近四个月以来,中心两区网签均价环比连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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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深圳现在还是有限购的,非深户的是以个人为单位可购买一套,深户的可以个人为单位购买两套。如果您是以家庭为单位非深户是一套,结婚前不计,且结婚后没有购买资格,是深户的以家庭为单位是两套,结婚前不计,且结婚后没有购买资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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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4月北京首开“限购令”,随后包括广州、深圳、上海在内的15个城市相继跟进;2011年“限购令”再度爆发,执行限购政策的阵营扩充到46城。今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直持续下行,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加入“救市”大军。继呼和浩特、济南明文取消限购后,多地纷纷传出限购松绑传闻,取消限购城市像多米诺骨牌—样倒下。   8月初,佛山、东莞成为广东首批放开限购的城市以来,关于深圳楼市松绑消息就甚嚣尘上。直到8月22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微博称,“根据分类调控精神,深圳市将继续实施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方面加强预售许可管理,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另—方面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房—价的要求,在价格部门备案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至此,有关深圳楼市限购的猜测才算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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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月30日深圳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特别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规定的条件。 3、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4、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 5、对不符合购房条件,不予办理备案及登记过户手续。 6、广大市民在购房前,应认真核对自身购房条件,并承诺遵守限购令规定。 7、为方便广大市民房地产权信息查询的需要,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将在全市设置14个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 8、具体包括:档案大厦、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宝安登记点、龙华登记点、龙岗登记点、布吉登记点。 9、光明登记点以及第一直属管理局、第二直属管理局、宝安管理局、龙岗管理局、滨海管理局、光明管理局、坪山管理局。 10、市民如确有查询需要,即日起可就近前往上述14个查询点窗口进行查询。 三、深圳房产限购令细则、深圳房产限购令内容、深圳住房限购令 1、在完善购房合同方面,更新了一、二手房交易的合同文本,增加了限购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和签字,从初始环节减少纠纷产生。 2、在备案和登记方面,完善了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说明表及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3、深圳市限购政策出台后,住房预售备案及登记过户等手续的具体办理程序、收文材料及办文时限,并对核查家庭成员相关情况、拥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限购套数等进行了界定。 4、深圳限购令出台后,该委会同市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地税局等多个部门就执行深府办[2010]82号文进行了沟通,并明确了相关材料的标准等问题。 5、要求各登记点全面启动提供房地产权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并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6、在产权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点临时增设3个查档窗口,查档窗口由过去的3增加到6个。 7、要求各部门安排人员在中午加班加点为业主提供房地产权信息查询服务。 8、家庭持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产权系统登记、房地产交易系统已签订买卖合同数量为准,允许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 9、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物业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10、为配合新政实施,二手房过户审查手续增加,因此二手房过户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11、境外人士在深购买住房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12、购房人在购房时所提交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 13、购房人在办理备案、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时,无需提供房地产权查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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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的了解:按照深圳现在的买房政策,深圳已有一套住房,深圳户口的家庭还能在深圳再买一套,再在其它省市购买多套都是没问题的,但按你的情况,在深圳有一套住房,在惠州又有一套住房,那在深圳是要算第二套,所以在深圳就不能再贷款买房了。买第三套办法一,夫妻假离婚,办法二,等子女年满18周岁。或者买不限购不限贷的公寓房(只有50年产权,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我不是资深人士,只是也想买第三套,所以对深圳现在的买房政策有所了解,与你的情况相似:全家是深圳户口,家庭已有两套红本在手的深圳房产,想买第三套,但是买不了,假离婚不现实,不想买公寓房,所以只能等小孩满18周岁的时候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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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场的“求大于供“,所以他们不会松绑限购,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更是指出:“深圳自有住房比例还很低,不到40%。再加上土地供应又很有限,城市已提前进入城市更新阶段。真实的购房需求很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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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在深圳买房是限购的、在深圳买房条件(深圳户口或在深圳交社保13个月)深圳户口可以买2套住宅,社保可以买一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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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跟现在差不多,限购只是安慰一下群众情绪。房价的基本面是人口流动和土地供应。不用太担心房价会上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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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限购令细则有:一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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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限购令细则 1、9月30日深圳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特别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规定的条件。 3、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4、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   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 5、对不符合购房条件,不予办理备案及登记过户手续。 6、广大市民在购房前,应认真核对自身购房条件,并承诺遵守限购令规定。 7、为方便广大市民房地产权信息查询的需要,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将在全市设置14个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 8、具体包括:档案大厦、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宝安登记点、龙华登记点、龙岗登记点、布吉登记点。 9、光明登记点以及第一直属管理局、第二直属管理局、宝安管理局、龙岗管理局、滨海管理局、光明管理局、坪山管理局。 10、市民如确有查询需要,即日起可就近前往上述14个查询点窗口进行查询。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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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深圳购房限购政策   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房地产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登记部门将核查其所购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   1、深圳户口: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3成,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7成。   2、非深圳户口:(购买社保满一年,最近一年无断供)购买首套住房首付3成,(名下深圳房产已卖,有贷款记录)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7成。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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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深圳现在的买房政策,深圳已有一套住房,深圳户口的家庭还能在深圳再买一套,再在其它省市购买多套都是没问题的,但按你的情况,在深圳有一套住房,在惠州又有一套住房,那在深圳是要算第二套,所以在深圳就不能再贷款买房了。买第三套办法一,夫妻假离婚,办法二,等子女年满18周岁。或者买不限购不限贷的公寓房(只有50年产权,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我不是资深人士,只是也想买第三套,所以对深圳现在的买房政策有所了解,与你的情况相似:全家是深圳户口,家庭已有两套红本在手的深圳房产,想买第三套,但是买不了,假离婚不现实,不想买公寓房,所以只能等小孩满18周岁的时候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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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月30日深圳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特别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规定的条件。3、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4、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5、对不符合购房条件,不予办理备案及登记过户手续。6、广大市民在购房前,应认真核对自身购房条件,并承诺遵守限购令规定。7、为方便广大市民房地产权信息查询的需要,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将在全市设置14个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8、具体包括:档案大厦、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宝安登记点、龙华登记点、龙岗登记点、布吉登记点。9、光明登记点以及第一直属管理局、第二直属管理局、宝安管理局、龙岗管理局、滨海管理局、光明管理局、坪山管理局。10、市民如确有查询需要,即日起可就近前往上述14个查询点窗口进行查询。三、深圳房产限购令细则、深圳房产限购令内容、深圳住房限购令1、在完善购房合同方面,更新了一、二手房交易的合同文本,增加了限购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和签字,从初始环节减少纠纷产生。2、在备案和登记方面,完善了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说明表及承诺书等证明材料。3、深圳市限购政策出台后,住房预售备案及登记过户等手续的具体办理程序、收文材料及办文时限,并对核查家庭成员相关情况、拥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限购套数等进行了界定。4、深圳限购令出台后,该委会同市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地税局等多个部门就执行深府办[2010]82号文进行了沟通,并明确了相关材料的标准等问题。5、要求各登记点全面启动提供房地产权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并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6、在产权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点临时增设3个查档窗口,查档窗口由过去的3增加到6个。7、要求各部门安排人员在中午加班加点为业主提供房地产权信息查询服务。8、家庭持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产权系统登记、房地产交易系统已签订买卖合同数量为准,允许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9、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物业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10、为配合新政实施,二手房过户审查手续增加,因此二手房过户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11、境外人士在深购买住房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12、购房人在购房时所提交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13、购房人在办理备案、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时,无需提供房地产权查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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