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农村宅基地按国家政策是根据黁过户的实际需要无偿审批的,村委会将集体土地卖给村民作为宅基地是非法的,虽然非法,但是这种做法非常普遍。建议你立即找村委会补办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取得“宅基使用证”,将非法变为合法。你就可以在这个地方继续建房子了。 农村宅基地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一般情况下,只要使用户有人、有地上附着物存在,集体就不会收回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各地标准不一,咨询当地国土局。
    已有 2 个回答
  •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则明确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
    已有 1 个回答
  •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房子你可以继承,现在你去翻新时可能没人管你,但当你准备住进去时应该会有人那阻挠你,毕竟你房子下的那块宅基地已经是无主了的,但却是当地的集体土地,而你又不是当地村民,是无权利使用那块地的,可能会让你交占用土地的租金或者是让你搬走什么的 现在农村大部份的情况是比如一家人在修房时有5个人,那么应该有5个人的宅基地可用于建房,但几年后去世了2个人,但由于大多数农村人的房子都已经修好,没有人需要重新找地方修房,大多都是在原有的房子上拆了重新修,再说也不可能让那家人把房子拆了重新按三个人的宅基地标准修,所以那家人的房子照样是占用了5个人的宅基地,但实际情况是那家人只有3个人的宅基地了,当那家人所在地被征用时,拆迁赔偿时只有三个人的宅基地可赔,不会有5个人的,所以觉得你那个房子翻新的话可能会没人管,但想住进去就有点麻烦了,毕竟你不是当地村民,但如果和当地人关系都很好的话,在不涉及到他们利益的情况下应该没人管你的
    已有 4 个回答
  • 你好,有下面5种方式: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   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   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   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   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   4.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   5.赠与   赠与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   综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一是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二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三是租赁宅基地使用权,四是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五是赠与。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农村宅基地盖房暂时不可以贷款。 不过已经有专家做了提案《把宅基地建设抵押贷款权还给农民》 要使农民拥有自建房(宅基地)抵押权,法律和政策需要作重大调整: 1.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特别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所有,应当允许农民拥有转让或者抵押权; 2.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3.允许农村闲置的土地和房屋物尽其用,可以转让和抵押; 4.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也有个别地方试点住房抵押贷款,实质上都是违法行为。
    已有 3 个回答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答: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二、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三、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宅基地使用权的泥人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2、使用权。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四、宅基地与房屋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 五、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规定? 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七、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答: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2004年234号文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根据上述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八、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可以继承? 答:《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已有 5 个回答
  • 你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是需要具备一些条件的: 一、经本村委会同意;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三、转让人已经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多房; 四、受让人没有宅基地; 五、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转让,必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希望可以帮到你!
    已有 1 个回答
  • 不可以过户,因为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比较特,它是和村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你得去村上办理相关的手续,太麻烦了,还是在城里买房子好一些。农村的房子一般都是本村上的买,用来拓展自己的地基,村以外的人只能是承包或者是租。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补办的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到房产局书面申报权证遗失。1、书面申报内容:(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遗失原因;(2)房屋坐落、结构、面积;(3)房屋所有权来源;(4)房屋现状;(5)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状况(需提供营业旁证,如租薄或户口薄)等。2、填写遗失房产所有证的具结书。3、凭身份证明,带书面申报材料、具结书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缴纳查档册费用,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房产局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三、登报声明,声明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四、“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五、“遗失声明”见报后一个月内无人异议,则申请人可以向测绘所申请,测绘所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丈。六、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勘丈入册。七、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进行登记审查核准。八、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当然了,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补办程序与所需材料有详细要求,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的材料可能更多,所以,在补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时,最好事先到所属房产局咨询,尤其是要注意各种材料需要几份,各地要求不同,有些地方办事部门是可以免费打印或复印的。
    已有 4 个回答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以下权利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 
    已有 3 个回答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法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 一、自家宅基地建房可以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是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符合城乡规划建房的证明; 5、测绘报告; 6、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 三、收费标准是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即可无偿等到的。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已有 3 个回答
  • 2004年颁发的比较重要的一部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另外,在《土地管理法》等其他法律中也有涉及宅基地的相关法律。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已有 3 个回答
  • 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内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行为无效。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建成了房子才能继承。对于土地出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而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已有 1 个回答
  •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