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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类公共建筑。
1.2 塔式住宅。
1.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1.4 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2.2 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2.3 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
2.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3.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3.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3.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3.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3.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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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一个水池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为了保证火场供水的可靠性,当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小于36m^3时,仍应采用36m^3;为了确保清池、检修、换水时的消防应急用水,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1000m^3(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Om^3)、时,应分设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96h.
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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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电气消防设计常用的规范有:
1、 GB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2 、 GB50219-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 、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GB50313-2000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5 、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 、 GB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7 、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 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9 、 GB50440-2007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10 、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1 、 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12 、 GB50370-2006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3、 GB50347-2004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4 、 GB50222-95(2001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5、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6、 GB50084-2001(2005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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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楼梯梯段净宽不低于1.1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另外GB50045-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医院病房楼不小于1.3m,居住建筑不小于1.1m,其他建筑不小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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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这个高层建筑消防我可是比较有经验的,我做这个已经是耗费了非常的长的时间,真的是非常的好奇你现在是干了多久的了,如果刚刚开始的话,是不用太着急的,高层建筑消防主要就是关于一个使用的方便性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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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无论是建筑物底部留一长边或1/4周边长度,其目的都是为了使登高消防车能够展开工作。根据登高消防车功能实验证明,高度在5m,进深在4m以上的附属建筑,会影响扑救作业,因此,必须对附属建筑的高度、进深加以限制。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出口,主要考虑人员从楼梯间进入,尽快到达火层,抢救被困人员,并进行火灾扑救。
2.高层建筑的扑救面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距离。高层民用建筑之间及高层民用建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除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外,还要考虑消防车转弯半径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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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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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要求共分八章和三个附录。其内容包括: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总 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 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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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层防火规范,一般间距是9米。特殊情况是
1、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3、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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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点
一、建筑物防火分区表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表1
建筑类别 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
一类高层建筑 1000 (㎡) 2000 (㎡)
二类高层建筑 1500 (㎡) 3000 (㎡)
地下室 500 (㎡) 1000 (㎡)
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 4000 (㎡)
地下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 2000 (㎡)
裙房或多层建筑(每层) 2500 (㎡) 5000 (㎡)
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常用要点
1.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2.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楼梯间的出口。
3. 防火间距:多层——多层6m_;多层——高层9m;高层——高层13m。注:相邻两高层建筑,较低一座的屋面和侧墙不开窗时,防火间距可为4m;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4. 消防车道:
(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l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l8m。
5.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
6.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上表的规定。
7.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连通层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h的防火卷帘分隔;
(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可以利用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的开口作为一个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9.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10. 防火墙位于内转角处时,内转角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门、窗时,距离可不限。
11.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12. 防火门不应跨越变形缝。
13. 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并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自动喷淋,其喷头间距60㎡,或人数>50人,必须设2个以上安全出口;大房间最远一点到房间门的直线距离应5m),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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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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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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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在没有全面完整的建筑消防验收规范,一般来说我们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然针对情况,你可以从下表中参考,希望帮到你: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1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5
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1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2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仅供参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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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要求共分八章和三个附录。其内容包括: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 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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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天津高层建筑消防检查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消防行政管理基本情况。
2、产程消防安全状况 。
3、用水用电管理情况。
4、重点部位消防管理状况。
5、总平面布置情况。
6、灭火疏散准备程度。
7、职工安全教育训练程度。
8、掌握单位火灾发特点规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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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火灾或地震的时候,一般电梯都是会全面瘫痪,而且即使那时没有全面瘫痪的话,你进去也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按照规范设计的建筑物,都有两条以上的逃生楼梯通道,或者安全出口。发生火灾的时候,要根据情况选择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的安全出口。可以利用楼梯之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贴面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突出物下楼也可脱险,这个当然需要体力,也需要一定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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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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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高度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 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负责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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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点
一、建筑物防火分区表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表1
建筑类别 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
一类高层建筑 1000 (㎡) 2000 (㎡)
二类高层建筑 1500 (㎡) 3000 (㎡)
地下室 500 (㎡) 1000 (㎡)
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 4000 (㎡)
地下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 2000 (㎡)
裙房或多层建筑(每层) 2500 (㎡) 5000 (㎡)
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常用要点
1.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2.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楼梯间的出口。
3. 防火间距:多层——多层6m_;多层——高层9m;高层——高层13m。注:相邻两高层建筑,较低一座的屋面和侧墙不开窗时,防火间距可为4m;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4. 消防车道:
(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l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l8m。
5.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
6.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上表的规定。
7.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连通层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h的防火卷帘分隔;
(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可以利用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的开口作为一个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9.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10. 防火墙位于内转角处时,内转角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门、窗时,距离可不限。
11.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12. 防火门不应跨越变形缝。
13. 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并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自动喷淋,其喷头间距60㎡,或人数>50人,必须设2个以上安全出口;大房间最远一点到房间门的直线距离应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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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高层建筑消防水箱的要求 ⑴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消防贮水量为: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 ⑵高位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物高度不超过100m,要求高层建筑最不得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否则,应设增压设施。 ⑶并联分区消防给水系统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⑷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⑸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水箱。 ⑹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给水系统,其增压设施应符合以下规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