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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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网上查询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中,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来查询。 (2)电话查询 公积金查询者可以利用拨打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3)银行查询 查询者可以利用手中的公积金查询卡到安置有公积金查询机的经办银行网点刷卡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工商银行,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4)现场查询 本人持身份证和市民卡去市民中心服务大厅的自助机查询,或者前往当地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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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办法主要有5个: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2.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3.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服务热线查询;4.网络查询接口;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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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有两种方法:   1.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去办理查询,去时带着身份证   2.网上查询即可,很方便的,查询方法:   第一步:打开绥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第二步:在首页页面左侧可以看到公积金查询按钮,点击进去。   第三步:在页面中选择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填写完毕后,按查询;   第四步:查询后可以直接看到结果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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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了解,黑龙江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之前的1.85%下调至1.6%,下调0.25个百分点;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之前的3.75%下调至现行的3.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之前的3.25%下调至3%,下调0.25个百分点。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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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 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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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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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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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利率是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公积金贷款利率都是年利率3.25%,但是首付成数是不同的,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成,北京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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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电子查询机。查询者可以通过电子查询机查询。按查询机显示屏的提示,可以查询单位公积金月缴额、个人月缴额、当前余额、缴至年月及本年度的缴存明细。 2.网点查询。查询者可以到就近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或到公积金中心查询公积金余额。查询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个人账号即可查询。 3.职工可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查询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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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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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查询,直接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申请账户,登陆账户和密码。实地公积金查询,在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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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三种方法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 怎样查询住房公积金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4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www.bjgjj.gov.cn),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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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费组成,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具体比例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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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行政管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被本市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本市从业且具有职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的,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时,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交欠缴的公积金。单位缓缴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仍需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哈尔滨市行政管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被本市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本市从业且具有职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的,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时,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交欠缴的公积金。单位缓缴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仍需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哈尔滨市行政管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被本市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本市从业且具有职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的,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时,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交欠缴的公积金。单位缓缴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仍需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按哈尔滨市新出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同等双比例缴存,即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不得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国务院公积金《条例》和哈尔滨市公积金《办法》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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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按规定备齐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完整无误的,即予办理;材料不完善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作出解释和指引; 3、通过审核后,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账户;   4、职工所在单位在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账账户、职工身份及证件等信息后,可为职工批量代办提取业务;其他人员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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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黑龙江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方法 (1)网上查询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中,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来查询。 (2)电话查询 公积金查询者可以利用拨打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3)银行查询 查询者可以利用手中的公积金查询卡到安置有公积金查询机的经办银行网点刷卡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工商银行,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4)现场查询 本人持身份证和市民卡去市民中心服务大厅的自助机查询,或者前往当地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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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财政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每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营亏损、缴存比例不能执行到5%的困难单位,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经管委会批准或者管委会授权公积金中心批准,降低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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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量具小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西北)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道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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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公积金提取 第一种:一手房公积金提取 (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种: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 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对于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b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b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b、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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