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强调指出: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所有权不得流转近年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有效服务。据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普遍存在,截止2014年6月底,中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3.8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28.8%,达到2008年土地流转面积的3.5倍。其中,各类专业大户达到367万户,还包括98万个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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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一般是村集体所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至六倍;村集体;当然。开发征用耕地和房屋,必定有相关的政策,请查询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征用土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补偿.1.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2.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另外计算3.征用耕地的标准政府诉讼也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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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土地从所有制形式上分为两大类,一是国有土地,也叫全民所有制土地;另一种是集体土地。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是公有制的。集体土地有两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而集体建设用地则包括农民宅基地、集体公益性用地(如村集体管理用房、养老设施、道路等),以及村办工厂等用地。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1]《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的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在中央有关文件总体要求下,允许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对开展综合整治和需要流转的农村土地,优先进行登记发证,为整治和流转提供条件;尽快完成综合改革实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证书应用,明确规定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要求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通知》提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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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所有权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类,即城镇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能抵押。只有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集体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其地上走着物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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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优缺点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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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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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所有权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类,即城镇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能抵押。只有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集体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其地上走着物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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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一般是村集体所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至六倍;村集体;当然。 开发征用耕地和房屋,必定有相关的政策,请查询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征用土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补偿. 1.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 2.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另外计算 3.征用耕地的标准政府诉讼也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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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在客观方面,我国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在发达地区,就存在着经济发展与供地之间的不平衡,为了摆脱用地指标的限制,在地方政府的默许或支持下,出现了大量的“以租代征”、未批先用或者擅自扩大开发区的问题。另外,我国对土地实行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农民对集体土地名义上是所有者,但因受到用途管制的限制,而无法完全实现所有权,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农用地的转用等处分权,加之基层干部对土地法律制度的错误理解,很容易出现非法处分土地的情况发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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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小产权,目前国家在这方面还没放开,只能过户给本村,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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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农村土地所有权证明办理方法如下: l、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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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宪法并没有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主体作出明确规定,而《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也没有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其理由是:一方面,并没有确认农村土地应归哪一个农民经济组织所有,由于该规定没有确定哪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土地权属的真正代表者究竟是哪个农村经济组织,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给予确认,因此,不少地方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尚未发出,导致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缺位,[1]从而使得目前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现象极为严重,耕地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因为乡镇本身作为政府的机构,它并不能完全代表农民来行使对土地的所有权。这本身违背政社分开的原则。尤其是既然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由乡村作为主体,也容易使人误解为由村委会作为主体享有所有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是农村群众自治,由于该组织体极为松散,因此,村民小组的权力完全落入村民委员会的少数领导手中,所谓的村民小组对土地享有所有权,在很多地方变成了少数人的对土地的事实上的支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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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优点:农村农地使用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个不很完整和明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承包的土地可以有条件转让。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形成的,并对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当年,它是伟大的制度创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村土地制度,其弊端日益显露。缺点在于:土地经营权不能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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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据我所知,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就是属于国家的,个人还是个体户什么的是不能够随便转让的呀。这是法律规定的,未经征用是不能写所谓的农村土地所有权转让协议的,请您认真考虑一下。不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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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一般是村集体所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至六倍;村集体;当然。 开发征用耕地和房屋,必定有相关的政策,请查询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征用土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补偿. 1.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 2.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另外计算 3.征用耕地的标准政府诉讼也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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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据我所知,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就是属于国家的,个人还是个体户什么的是不能够随便转让的呀。这是法律规定的,未经征用是不能写所谓的农村土地所有权转让协议的,请您认真考虑一下。不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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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产权证作用如下农村土地产权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证明您是土地承包人的作用,是涉及拆迁补偿安置时的依据;拆迁补偿或土地征用补偿在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有三种:①集体土地所有权证;②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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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民集体所有,一般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行所有者权利,土地所有权是长期所有,除非经土地征收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至于家庭承包地,以户为单位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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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国内土地所有权只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协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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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农村土地所有权证明办理方法如下: l、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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